2005年4月3日,云南某小鎮(zhèn)。
剛剛走出公安大學(xué)校門被分配到魯革派出所實習(xí)的羅宵,在和李健一起值勤時,不小心碰到一個年輕的姑娘。羅宵并沒在意,只是李健從姑娘緊張的神情中覺得有點異樣。中午吃飯的時候,上午在橋上撞上的那個姑娘因涉嫌攜帶高純度海洛因被帶到了派出所。盡管證據(jù)確鑿,但那個看上去清純文靜叫依香的姑娘就是三緘其口。像這種事情,所長見多不怪,決定移交市局,量刑定罪。
量刑定罪,按照攜帶五十克海洛因就能判死刑的法律規(guī)定,依香必死無疑。此時,可能是所長想給羅宵一個鍛煉的機會,讓羅宵去審問一次。羅宵對自己也沒有信心,但坐在依香對面的羅宵用真誠打破了依香用沉默表達(dá)的抗拒。正如羅宵判斷的一樣,依香是被迫的,在依香的背后有一個叫阿輝的人,而真正的幕后老板劉清純是前年轟動一時的“4.15”大案主要嫌疑人.....